選擇權入門(Option introduction)
台灣選擇權市場只有歐式選擇權,因此以下均以歐式選擇權為主。
選擇權是預先規範了受益形式的契約(contract),使得契約持有人(買方)有權利(即不一定要履約),在某日可以履行約定並支取其實現的報酬。(契約賣方是有義務,無論是賺賠,一定要履約)。
如果在到期日才可履行約定的選擇權稱歐式選擇權(European option)。
令契約到期日(maturity, expiration date)為.
預先決定好的履約價格(strike price)為.
標的物在到期日的價格為。
歐式買權(European call)規範了契約持有人有買進的權力,但無買進的義務。
在到期日的價值,或稱報酬(payoff)為.
由於契約持有人允許在到期日時,以較低的履約價來交換較高價的資產,並立持在市場上賣出該資產,以獲取的利潤。
當時,持有人無利可圖,且持有人沒有履約義務,因此報酬為0。
歐式賣權(European put)規範了契約持有人有賣出的權力,但無賣出的義務。
- 在到期日的報酬為.
歐式選擇權是一種路徑獨立(path independent)的契約,因為其報酬僅是到期資產價格的函數。如果契約報酬與到期日前的資產價格有關,稱為路徑相依(path dependent)的選擇權,如美式選擇權(American option),亞式選擇權(Asian option),以及其它統稱為新奇選擇權(exotic option)的契約。